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第五步: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括:是否受理、VIN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批准试验方案、试验方案是否下达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审查的日期等等。
第六步:报告上传齐全后(包括统计表、实测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报工信部对载货类产品进行公示。
第七步:如技术审查通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审查结果上报工信部,经工信部批准后予以公告。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
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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